美国仓库仓储物流服务合作协议
深圳欧乐易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美国仓库仓储物流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深圳欧乐易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福田区八卦岭工业区618栋6楼东座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就美国仓库仓储物流服务合作事宜,本着互利互惠,安全高效的原则,签订以下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2008年 月 日起至2008年 月 日止。
二、服务条款
本合同的服务内容为:
1、乙方将货品运送至甲方在美国新墨西哥州的仓库,仓库地址为:125 Candelaria road NW, Unit A-2,Albuquerque, NM,87107,United States.
2、甲方为乙方设置一个专有编号 。乙方可在货品包装盒上标明此编号,或只需要在快递运单、海运提单上以此客户号作为唛头,无论发件人是何名称,一律视为乙方发货,其所包含的所有货物全部归乙方所有。
3、收到货后,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发货清单进行入库。此后在收到乙方地址单后的1个工作日内进行发货,并同时将跟踪号发送至乙方指定的邮箱。在发货后的12个小时内,减去已发货品的相应库存。直到发完为止。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在签收乙方货品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应清点所有已收货品,并与乙方进行确认、入库。
2、货品安全到达甲方仓库并经甲方验收确认后,甲方应全权负责乙方货品的安全。在乙方为自己货品购买保险的情况下(保险费为20RBM至100RMB/批货品)货品丢失、损毁或短少,甲方全额赔偿。在未购买保险的前提下货品丢失、损毁或短少,甲方赔偿货款的50%。
3、甲方应完全按照乙方的发货指示,将乙方货品准确发送至任何指定的地方。
四、乙方责任:
1、货品发送后的一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清点所有已收发货品并用发货确认单向甲方进行确认。
2、乙方应尽量为自己货品购买保险。
3、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国和美国对快件运输的规定,凡私自隐瞒或夹带违规物品被有关部门查究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给予赔偿并消除不良影响。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只需提供给甲方快件要求的准确信息,由甲方负责电脑存档,经甲方确认签字后,甲方发货。但由乙方提供的错误信息,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服务费用
乙方需要付给甲方的服务费用包括邮资和劳务费。
(一)乙方产品的邮资。
邮资根据具体选用的快递服务项目执行。乙方选用的快递公司为 ,资费表见附件。
(二)劳务费用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发货服务费
2、仓租费仓租费
服务费达1000RMB/立方米*月,免仓租
若无法达到以上服务费,则按150RMB/立方米收取仓租。
3、快递收货费:150每票
4、海运/空运港口提货费:800元每次
六、结算方式
1、甲方和乙方通过协商确定运费,甲方出口快件价格如有改动,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头3次发货必须先结运费再发货。以后每3天结款一次,结算已经顺利上网的部分。
甲方的银行帐号为:
七、争议和索赔
1、在甲方签收货品之前的产品丢失、损毁或短少,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在甲方签收并确认产品、入库后的产品丢失、损毁或短少,一律由甲方负责。
2、货品在甲方仓库中时,在乙方为自己货品购买保险的情况下(保险费为20RBM至100RMB/批货品)货品丢失、损毁或短少,甲方全额赔偿。在未购买保险的前提下货品丢失、损毁或短少,甲方赔偿货款的50%。
3、若乙方在使用甲方的快递业务由美国仓库发送到指定地点的过程当中,出现货品丢失、损毁或短少等情况,则按所应用的相应的快递公司如DHL,UPS,USPS,TNT,EMS等公司的赔款条款执行。
4、甲方不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进行相应的服务,必须提前告知乙方并取得乙方谅解。在事先不通知或无法取得乙方谅解的情况下,每延误3天则按照相应产品发货服务费的1倍给乙方进行赔付。
5、甲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负责已发货品追回。
6.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甲方发货,但由于下列原因造成出现货品丢失、损毁或短少等情况,甲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7、乙方不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进行相应的资料提供,导致货品无法及时入库,则从货品签收后的第3天开始,按100RMB/箱*天给予甲方寄存费。乙方不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进行费用结清,则无权要求甲方进行继续发货。超过应结款时间5个工作日仍不结款的,按照每天3%追加滞纳金。超过30天仍不结款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剩余在美国仓库的所有货品,作为未结款项的抵押赔偿。
8、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共同发展的思想,遇到争议应平等、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向有关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合同签署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以补充协议形式加以补充,补充条款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与协议同等有效;双方在运输过程中填写的运输详情单或书面确认的单据与本合同同等有效。
2、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执行期间,任一方欲终止合同,均可提前7天通知对方,本合同无条件终止,但此前发生的业务双方必须以合同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因对合同部分条款在履行中发生异议,双方应重新协商,以协商后达成的书面合同为准。本合同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延续。
3、本合同一式两份,共四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章: 签章:
|